
公告日期:2019-05-15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38612 证券简称:宇亚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31日10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公告编号:2019-01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开立预付款保函的议案》
因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开发区支行申请开立两项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金额分别为813579.6元、381129.9元,有效期限分别至2019年11月30日、2019年9月30日,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授权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告编号:2019-011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卡;
3.办理登记手续,可以采取信函、传真及上门登记的方式,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9年5月31日上午9:00-10:00
(三) 登记地点: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希望工业园区内蒙古
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72-5959630
联系人:董继艳
(二) 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 临时提案(如有)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9-011
《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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