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0
公告编号:2020-019
证券代码:838612 证券简称:宇亚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原因
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收到主要客户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发送的《包钢关于自 2020 年起若干项目不再对外招标的函》。根据该函的说明,自 2020 年起包钢股份薄板厂冷轧、镀锌、硅钢产品包装项目和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冷轧钢卷产品包装项目不再对外招标,由其下属企业自行完成。
二、 变更前后详细情况
变更前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机械制造产品、金属包装制品、彩涂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变更后主营业务为机械制造产品、彩涂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主营业务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所属行业发生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变更为私募业务,不会变更为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业务。
公告编号:2020-019
公司本次主营业务变更是由于主要客户包钢集团在2019年11月25日宣布在2020年起包装项目不再对外招标,故我公司预计在2020年将不开展相关金属包装制品业务,此事件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根据2019年数据测算,假设公司其他业务不变的情况下,预计未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将减少50%左右。
三、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主营业务变更》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本次主营业务变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主营业务变更将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会借助特色的企业文化、专业的研发团队、先进的管理理念、出色的管理团队以及敏锐的市场洞察力,积极寻找新的发展机遇,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 主营业务变更与前期资本运作的关系
公司本次主营业务变更前 2 年内,公司未发生控制权变更事项,不存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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