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9-19
公告编号:2018-031
证券代码:838612 证券简称:宇亚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申请内部基本授信6,000.00万元(风险敞口4,5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18年10月10日至2019年2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吕兴民先生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敞口部分担保方式为公司以自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具体事项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公司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后续事宜。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18-031
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吕兴民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吕兴民
住所:包头市昆都仑区华丽家族小区
(二) 关联关系
吕兴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的银行贷款业务,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申请内部基本授信
6,000.00万元(风险敞口4,5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18年10月10日至2019年2月1日,授信项下的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
公告编号:2018-031
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票据池项下票易银行承兑汇票、票易证、票易流贷等)、国内有追索权明保理、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产品、商票贴现等短期业务,业务品种额度可调剂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吕兴民先生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敞口部分担保方式为公司以自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笔关联交易的真实目的是关联方无偿为公司贷款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该笔关联交易,交易的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宇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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