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38618 证券简称:绿和科技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辽宁绿和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出具警
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5 年 7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7 月 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辽宁绿和农业科技发展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
周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020
(一)违法违规事实:
1、公司未按规定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
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227 号)第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围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227 号)第五条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报、2024 年半年报披露的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与实
际办公地址不一致。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91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围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91 号)第五条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227 号)第四十五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91 号)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决定对辽宁绿和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周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运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5-020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积极整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5 号
辽宁绿和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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