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9
公告编号:2020-017
证券代码:838619 证券简称:霍普金斯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资产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在 2020 年 6 月与深圳北科生物科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科生物”)发生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事项。北科生物在诉讼过程中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0)粤 0491 执保 323 号):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粤 0491 民初
1284 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位于珠海横琴新区创业谷 17 栋 B 座 3 楼实验室的器具或设备,查封金额以人民
币 182 万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两年。
(2)关于庞峥、赵宝龙等 8 人与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分别做出的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庞峥、赵宝龙等 8 人的申请,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立案执行。由于被执行人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执行人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别克牌小型轿车一辆;二、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动产;三、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至法院账户;四、查封被执行人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珠海横琴新区
创业谷 17 栋 B 座 3 楼实验室的器具或设备。查封、冻结、扣押、扣划金额以 800000
元为限。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二年,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
公告编号:2020-017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虽然法院查封公司位于珠海横琴新区创业谷 17 栋 B 座 3 楼实验室的器具或
设备,但是仍由公司保管并继续使用,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暂不构成影响。
三、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四、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粤 0491 执保 323 号
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粤 0491 执 324-331 号
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6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