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7-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霍普金斯: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7-25


公告编号:2018-031
证券代码:838619 证券简称:霍普金斯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资金占用,按偶发性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
2016年5月7日,公司与上海津岑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津岑源“)签署《框架协议》,公司委托上海津岑源协助其先行整合华东地区优势医药及医疗资源,公司支付业务拓展资金用户与前期业务开展。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2日、2016年6月8日预付上海津岑源200万元项目合作款,合计预付4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已经全部归还公司。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津岑源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东三路526号1幢第四层B41部

公告编号:2018-031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东三路526号1幢第四层B41部位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琳翎

实际控制人:张琳翎

注册资本:100万元

主营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机床、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妆品、办公用品、针纺织品、工艺品(除文物)、劳防用品、服装鞋帽;电子产品、机电设备、橡胶制品、建筑材料、灯具、家用电器、船舶配件、玻璃制品、钢材、机床、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牛、羊等家畜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2016年6月8日,饶洁直接持有霍普金斯1.23%的股份,深圳前海中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中曦”)直接持有霍普金斯10%的股份,饶洁持有前海中曦40.00%股权,饶洁通过前海中曦间接持有公司4.00%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23%的股份,饶洁是霍普金斯5.00%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

饶洁持有上海津岑源30%的股份,张琳翎持有上海津岑源70%的股份,饶洁系张琳翎的母亲,因此,上海津岑源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16年5月7日,公司与上海津岑源签署《框架协议》,公司委托上海津岑

公告编号:2018-031
源协助其先行整合华东地区优势医药及医疗资源,公司支付业务拓展资金用户与前期业务开展。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2日、2016年6月8日预付上海津岑源200万元项目合作款,合计预付400万元。鉴于上述关联交易自签订协议后至今无任何进展,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情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公司已收回。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6年5月7日,公司与上海津岑源签署《框架协议》,公司委托上海津岑源协助其先行整合华东地区优势医药及医疗资源,公司支付业务拓展资金用户与前期业务开展。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2日、2016年6月8日预付上海津岑源200万元项目合作款,合计预付400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关联方资金往来方面的相关法规认识不清,重视不够,致使申报挂牌后也发生了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归还。上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