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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康庄国旅: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4


证券代码:838623 证券简称:康庄国旅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康庄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康庄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北京康庄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健全董事会的议事和科学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康庄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财务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形成董事会决议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权限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公司发生未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且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符合以下标准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以上,且超过500万的。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长决定。

(二)公司对外融资事项。董事会有权决定单笔或一个会计年度内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贷款或其他融资事项。超过50%的,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对外担保。除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外,由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审议决定的对外担保,应经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除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与
的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长决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定需要经过股东会审议的除外。

第三章 董事

第八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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