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关于对重庆梦赛力士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5〕8-39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重庆梦赛力士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赛力士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8-539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 号)要求,现将梦赛力士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梦赛力士公司在缅甸联邦共和国仰光市设立子公司 MCSLCO(Yangon)LTD(梦赛力士(仰光)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仰光公司)。2021 年 2 月 1 日,缅甸联邦共和国发生政变且实行一年的紧
急状态。2022 年至 2024 年期间,缅甸联邦共和国连续六次宣布紧急状态时间延
长,每次六个月。2025 年 1 月 31 日,缅甸联邦共和国再次宣布全国紧急状态延
长六个月。截至审计报告日,仰光公司仍然与梦赛力士公司失联,我们仅获取了仰光公司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部分会计资料。根据梦赛力士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
仰光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 521.33 万元、净资产 503.15 万元,2024
年度净利润-30.17 万元。受缅甸联邦共和国政变动荡影响,我们无法对仰光公
司实施函证、监盘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也无法对仰光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相关认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二、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一)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在执行梦赛力士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 21.00 万元。梦赛力士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以前年度连续盈利,本年度税前利润出现意外减少,故我们采取过去三至五年经常性业务的平均税前利润或亏损 424.27 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 5.00%,由此计算得出取整后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 21.00 万元。
(二)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1. 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2. 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我们无法执行充分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对仰光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与 2024 年度经营成果的相关认定作出判断,从而无法确定该事项对梦赛力
士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2024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产生影
响的范围和金额。我们认为,仰光公司资产总额、净利润绝对额超过梦赛力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重要性,若存在错报,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重大,但由于仰光公司不是梦赛力士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的财务报表的项目较为有限,主要为存货、固定资产等,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仰光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与 2024 年度经营成果的相关认定作出判断,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梦
赛力士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4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
产生的影响金额。
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复印件仅供重庆梦赛力士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函〔2025〕8-3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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