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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03 17:15:15 股吧网页版
齐翔通航:方正承销保荐关于齐翔通用航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03



方正承销保荐

关于齐翔通用航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方正承销保荐作为齐翔通用航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齐翔通航”)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离职,且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亦未安排信息披露人员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主办券商收到公司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人潘勇生及

财务负责人于涛向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提出的《离职申明》。

潘勇生及于涛在《离职申明》中表示:公司自 2019 年 6 月开始陆续出现单

方面无故减薪、欠薪、停缴社会保险、公积金的情况,2019 年 12 月因拖欠房租导致公司无办公场所。因多次与公司股东冯朝、董事长武启龙、董事及控股股东

法定代表人鲁霞等沟通未果,不得不做出如下申明:(1)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起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兼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职务;(2)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起不再有任何为公司工作的义务(于涛不再负责公司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向国家税务局报送各项税务报表、财务数据信息披露的工作);(3)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起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公司不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营导致的强制摘牌、行政处罚、诉讼等所有责任;(4)保留对公司因单方面无故减薪、欠薪、停缴社保、公积金而提出劳动赔偿的仲裁诉讼权利。

主办券商自收到潘勇生及于涛《离职申明》后通过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督促公司就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离职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并尽快补选,但截至 2020 年 3 月 2 日,主办券商仍未收到公司公告,未补选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未安排信息披露人员。

2、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变更子公司股权未经审议披露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查查(https://www.qichacha.com/),主办券商发现,齐翔通航于2019年10月11日与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武启龙、自然人秦怀林(主办券商无法核实是否为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了子公司起翔通航飞行员培训(荆门)有限公司(原名为:齐翔通航飞行员培训(荆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翔通航”)。经查询,起翔通航设立时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其中齐翔通航认缴4,250.00万元,占比85.00%;武启龙认缴500.00万元,占比10.00%;秦怀林认缴250.00万元,占比5.00%。后经变更,起翔通航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0.00万元,其中齐翔通航认缴4,250.00万元,占比21.25%;武启龙认缴14,750.00万元,占比73.75%;秦怀林认缴1,000.00万元,占比5.00%。变更完成后,齐翔通航投资设立的公司由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齐翔通航未就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及股权变更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亦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截至2020年3月2日,因未能与公司取得联系并获取与本次对外投资、股权变更及新设公司起翔通航有关的任何资料,主办券商无法就股权变更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进行计算并判断。

3、主办券商无法与齐翔通航保持通畅的日常联系、无法正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自公司原信息披露负责人出具《离职申明》并离职后,公司未安排其他信息披露人员。主办券商通过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武启龙、董事鲁霞取得联系以便与其沟通公司事项,同时要求公司主动、及时告知公司发生或存在的重大事项,但齐翔通航自2020年1月起不再向主办券商提供《挂牌公司(含子公司)重大事项发生情况统计函》,截至2020年3月2日,主办券商未收到回复

邮件,鲁霞仅是偶尔回复微信、接听电话。

主办券商于 2020 年 1 月初向公司董事长武启龙、董事鲁霞、总经理及信息

披露负责人潘勇生、财务负责人于涛等人发送邮件,告知其主办券商拟进行现场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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