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11
公告编号:2021-028
证券代码:838633 证券简称::伦嘉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太原伦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股东权益及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信息
太原伦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太原伦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
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关于对太原伦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943 号)。公司现已完成此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的相关程序,并已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份共计 20,000,000 股将
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其中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8,066,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934,000 股。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本章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披露义务。公众公司应当自完成增加股本、减少股本的变更登记之日起 2 日内,就因此导致的公司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进行披露。”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三条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达到 5%的整数倍时,投资者应当按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挂牌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股东持股情况变动公告。挂牌公司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或控制权变动的披露义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挂牌公司可以简化披露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导致公司的原持股 5%以上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公告编号:2021-028
股东姓名/ 名 新增股份登记前 新增股份登记后
序号 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数量(万股) (%)
1 张朝伦 13,994,100 69.9705% 28,188,300 70.4708%
2 刘春清 3,029,400 15.1470% 6,258,900 15.6473%
上海伦嘉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
3 企业 (有限合 1,000,500 5.0025% 1,000,500 2.5013%
伙)
4 段福科 658,800 3.2940% 1,517,700 3.7942%
5 栗刚 658,800 3.2940% 1,517,700 3.7942%
6 于浩 658,400 3.2920% 1,516,900 3.7922%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此次股东权益变动为发行股份导致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该变动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也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此次股东权益变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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