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38635 证券简称:聚亿新材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聚亿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牛湖社区新湖路 24 号厂房 3103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国瑞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 5 人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王国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国瑞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适合担任此职位的情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王国瑞先生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国瑞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适合担任此职位的情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刘东丽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东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适合担任此职位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1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刘凤玲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许翔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凤玲女士、许翔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均不存在不适合担任此职位的情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或公章的《深圳市聚亿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聚亿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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