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9
证券代码:838635 证券简称:聚亿新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聚亿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2020年6月18日深圳市聚亿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及履行相关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9 日 09:00:00。
预计会期 0.5 天。
开始时间:2020 年 7 月 9 日 09 时 00 分
结束时间:2020 年 7 月 9 日 11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635 聚亿新材 2020 年 7 月 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从珍、刘丽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牛湖石二村新湖路 24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四)审议《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19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10)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1)。
(八)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股转系统公告〔2020〕3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19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十)审议《关于预计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度租赁王国瑞个人房屋不超过 180 万元的交易;
(2)2020 年度公司接受王国瑞及其妻子程建红提供的不超过 4000 万元的担
保;
(3)2020 年度公司接受王国瑞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借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19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十一)审议《关于追认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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