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38637 证券简称:普利凯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因股本变动调整权益分派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原权益分派预案
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权益分派预案情况如下:根据公司2025年4月28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2,794,268.2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3,155,965.5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7,0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7,00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7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57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78号)执行。
二、公司定向发行新增股份情况
公告编号:2025-037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议案》,公司拟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400,000 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35.7142元,融资额共计 50,000,000 元。截至 2025年4月2日(认购截止日),公司共募集资金5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照认购协议的约定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月14日出具利安达验字【2025】第B0003号验资报告。全国股转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483号),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5月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总股本由7,000,000股变更为8,400,000股。
三、调整后的权益分派方案
鉴于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已经完成,公司总股本由7,000,000股变更为8,400,000股,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公司目前总股数8,400,000股为基数,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6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570,000.00 元,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除上述内容需要调整外,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存在变化。我们对上述调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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