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代码:838637 证券简称:普利凯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全国股转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 2025 483 号)。
公司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40 万股(含14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该募集资金于2025年4月1日前由认购人存入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营业部741979713759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25]第 B0003号《验资报告》,确认认购人出资已经到位。2025年4月9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公告编号:2025-012),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项目建设 50,000,000.00
合 计 50,000,000.00
公告编号:2025-039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由于公司在淮北基地项目建设时,公司募集资金尚未到位,截止2025年5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9,596,470元于募投项目,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596,470元进行置换。
四、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用途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9,596,470元。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符合《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确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符合《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确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主办券商核查意见
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公司的募投项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进行审核和确认,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所置换的前期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用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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