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凯”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制度,通过日常了解、核查银行流水单、查阅会计记录、获得相关声明资料等方式对 2025 年 4 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关于制定<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设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议案;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等议案。依据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向安徽高新投先进材料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发行 1,400,000 股,每股 35.7142 元,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16.67%%,拟募集资金 50,000,000.00 元。
2024 年 12 月 26 日,本次股票发行备案申报材料已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受理编号:DF20241226001。2025 年 3 月 27 日,深圳市普利凯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转函(2025)2460 号《关于同意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
安达验字[2025]第 B0003 号《验资报告》,发行对象累计实际认购 1,400,000 股,实际认购金额 50,000,000.00 元。
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新增
股份的登记,新增股份于 2025 年 5 月 9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
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制度等要求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了约定。2025 年年度,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重大违反《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制度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普利凯(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于 2025 年 4 月 9 日,与中国银行、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分别为为 741979713759 和 767979718280。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均直接存入该专户。2025 年 6 月已注销母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募集款项 50,000,000.00元,和银行存款利息 2,916.67 元,均已全额支付至普利凯(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通过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用于淮北基地项目建设。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共计 50,000,000 元,已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存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实际使用 29,787,214.96 元,实际余额 20,212,785.04 元。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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