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0
证券代码:838641 证券简称:合佳医药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合佳医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30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刘满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与监事会相关的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
议案》
1. 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以及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将在符合香港法律及《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根据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
案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拟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1、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H股(以普通股形式)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的
100%。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均为H股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的
100%。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为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的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境内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或(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或(3)其他境外合格市场的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的
100%。
4、发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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