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0
河北合佳医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河北合佳医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佳医药”)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修订现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修订现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为更好地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法》等取消公司监事会的安排及日常经营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理由充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修订现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并通过审议。
二、关于修订及制定现行公司治理制度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现行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法》《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取消公司监事会的安排及日常经营情况,修订理由充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修订及制定现行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并通过审议。
三、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公司本次拟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并通过审议。
四、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并通过审议。
五、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得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批准/备案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据H股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在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及/或其委托的承销商(或其代表)决定的日期,向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或配售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该等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并通过审议。
六、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该等事项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并通过审议。
七、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方案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通过审议。
八、关于制定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河北合佳医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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