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0
证券代码:838641 证券简称:合佳医药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合佳医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 新配套制度 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关于新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参照《公司法》统一修改相关表述,如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半数以上”修改为“过半数”;
2、因撤销监事会,所以删除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3、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 秘书、财务总监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员。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式。
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
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
第十七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
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
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
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
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
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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