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4
证券代码:838650 证券简称:本贸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3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独立董事2名,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它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其组织的培训,进行投资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学习。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八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需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
事的资格;
(二) 具有独立性;
(三) 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则;
(四)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第九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 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
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 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 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
员;
(六)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章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需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需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需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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