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4
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〇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五章 董事会......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0
第七章 监事会......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4
第九章 通知......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9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1
第十二章 附则......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系在深圳市本贸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园路 1006 号软件产业基地 5A 栋 100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7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
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使公司不断发展,使全
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会经济。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智慧城市设计和建设;服务器、电脑和配套软硬件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物联网相关领域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数据中心机房基础设施及配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工程安装;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件开发、销售;工业设计;系统集成;安防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培训服务;技术认证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网络信息安全和国产自主可控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经营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光伏发电工程的安装施工;可再生能源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地源热泵、太阳能、风能)。节能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类凭相关资质证书从事经营)、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防雷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金属屋面工程。自有物业租赁。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873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六条 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