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24
公告编号:2020-107
证券代码:838650 证券简称:本贸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确认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符合市场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符合当时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公司与深圳市晨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华章数据(深圳)有限公司的交易参考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与日喀则市朗明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属于定制化服务,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属于短期资金往来行为,未收取或支付相关利息,因发生金额较小,期限较短,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2018
公告编号:2020-107
年、2019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前期差错进行更正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
独立董事:吴德军
独立董事:叶宏煜
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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