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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3 17:06:42 股吧网页版
谷实生物: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838651 证券简称:谷实生物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促进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改善公司治理。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信用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七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做出可能误导投资者的过度宣传行为;

(四)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股票价格的行为。

第八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开重大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九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并由董事会办公室承办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面对投资者的窗口。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应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对公司有全面的了解,包括产业、产品、技术、管理、研发、市场营销、财务、人事等各个方面,能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

(二)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网络、证券等方面的业务知识;

(三)熟悉证券市场及资本运营,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市场的运营机制;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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