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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3 17:09:41 股吧网页版
谷实生物:财务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838651 证券简称:谷实生物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符合本公司管理要求的财务制度体系,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规范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债权人、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

第五条 公司应切实作好财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实现经济责任制等其他内部管理制度奠定
基础。

第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应体现财务控制原则,体现经济责任制与现代管理相结合、权力分立制约与分工合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七条 公司实行“财权相对集中,分级授权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在集中领导下,按分管权限及责任对财务收支进行核算、管理和监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行使相关的职权。

第八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的财务行使相关职权。

第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财务行使相关职权。

第十条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财务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对公司财务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董事会通过的各项财务决议的实施情况;

(二)签署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完整、合法;

(三)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公司财务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 组织实施董事会通过的其它财务问题决议;

(三) 审议财务总监拟订公司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并依照董事会决定设置财务机构并报董事会讨论;

(四)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聘任或解聘财务机构负责人,支持并保障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授权财务机构负责人组织日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审查财务收支;
(六)董事会、董事长授权处理的其它财务事项。

第十三条 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对公司财务行使下列职权:(一)列席董事会会议;(二)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审查公司资金运行,主管公司财务收支审批工作,负责公司会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三)监督检查各项资金收支活动,审查重要财务事项及其它例外财务事项;(四)监督检查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真实、合法、有效;(五)审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等财务资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六)负责对本公司财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财务总监的意见。财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财务总监进行业务考核,依照有关规定任免。对违反公司财务管理条例的员工有处罚建议权;(七)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处理的其它财务收支事项。

第十四条 财务机构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对公司财务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财务机构及控股公司财会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

(二) 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管理要求,遵照国家有关财经管理制度,拟订并实施财务管理办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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