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1 16:54:41 股吧网页版
谷实生物:提供担保的公告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838651 证券简称:谷实生物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部分子公司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以下简称“新和成”)的业务合作,公司将为下述子公司与新和成的合作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提供保证担保的子公司如下:

1、哈尔滨新跃牧业有限公司;

2、黑龙江谷恒农牧有限公司。

上述 2 家子公司与新和成在 2026 年 02 月 11 日至 2031 年 02 月 10 日期间
签署的所有购销合同产生的相关债务,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谷实生
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出席会议的 7 名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担保金额已达股东
会的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哈尔滨新跃牧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哈尔滨新跃牧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 年 3 月 26 日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 19号楼(创新一路 699 号)B5093 室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9 号楼(创新一路 699 号)B5093 室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动物饲养;兽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生物饲料研发;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胡远

控股股东: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殷学中、梁代华夫妇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哈尔滨新跃牧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1,676,545.96 元

2025 年 6 月 30 日流动负债总额:692,711.33 元

2025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983,834.63 元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41.32%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41.32%

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59,908.03 元

2025 年 1-6 月利润总额:-16,894.62 元

2025 年 1-6 月净利润:-16,165.37 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其它情况:哈尔滨新跃牧业有限公司为 2025 年 3 月 26 日新设立,无可披露
的经审计年度财务数据。

2、 黑龙江谷恒农牧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黑龙江谷恒农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 年 3 月 13 日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 19号楼(创新一路 699 号)B5104 室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9 号楼(创新一路 699 号)B5104 室

注册资本:3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动物饲养;兽药经营。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生物饲料研发;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

法定代表人:邹明

控股股东: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殷学中、梁代华夫妇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黑龙江谷恒农牧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