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2-19
公告编号:2020-001
证券代码:838653 证券简称: 申吉钛业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申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0 年 2 月 17 日;
原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申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吉钛业”或“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担任推荐主办券商,并于 2018 年 11 月与浙商证券签订《持续督导
协议》。2016 年 7 月 26 日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
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票简称:申吉钛业,股票代码:838653。
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公司自 2018 年起聘请浙商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浙商证
公告编号:2020-001
券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从挂牌到后续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浙商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2 月 17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该函出具之日起,上述协议生效,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
已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与浙商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
续督导协议》;并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平安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前述两份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公告编号:2020-001
浙江申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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