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5
太仓世珍集装箱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录
目录......1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股份......3
第一节股份发行......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股份转让......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一节股东......7
第二节股东会......10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14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5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17
第六节股东会表决和决议......20
第五章董事会......23
第一节董事......24
第二节董事会......27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2
第七章监事会......34
第一节监事......34
第二节监事会......35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6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8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38
第一节通知......38
第二节公告......39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9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减资......39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41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45
第十三章附则......4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
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太仓世珍集装箱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太仓世珍集装箱部件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
整体变更设立,并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批准,公司股份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
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太仓世珍集装箱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住所:太仓经济开发区江南路 66 号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85 万元。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利用太仓市良好的投资环境、政策,开
发在国内外市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及时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世界一流的产品,以此推动中国集装箱产业健全发展,提高中国集装箱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质量及竞争力,为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做出贡献,并使合营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收益。
第十四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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