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7-28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创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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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秋涛北路72号三新银座大厦9楼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
目录
一、公司本次申请挂牌的批准和授权......4
二、公司本次申请挂牌的主体资格......5
三、公司本次申请挂牌的实质条件......7
四、公司的设立......11
五、公司的独立性......14
六、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6
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18
八、公司的业务......24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25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31
十一、公司的重大资产变化、收购兼并......36
十二、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37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39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40
十五、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41
十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情况......46
十七、公司的税务和财政补贴......47
十八、公司的环境保护、劳动用工、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等标准......51
十九、公司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54
二十、结论性意见......56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内,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本所 指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创为智能装备
《法律意见》 指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
公司/股份公司/创为指 浙江创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
精盛机械/有限公司 指 长兴精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系股份公司前身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利安达 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申威评估 指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利安达
《审计报告》 指 审字[2016]第2189号《浙江创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审计报告》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
《评估报告》 指 [2015]第0845号《长兴精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拟股
份制改制涉及的资产和负债价值评估报告》
《公司章程》 指 根据上下文义所需,指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修订)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2013
《业务规则》 指 年12月30日修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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