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838667 证券简称:东方远景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厦门东方远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大会 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会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总经理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经理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副总经理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副经理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东方远景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东方远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 章程。
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厦门市东方远景科技有限公司依 系由厦门市东方远景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203705412400P。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厦门东方远景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在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住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凤岐路 公司注册名称:厦门东方远景科技股份
128 号 1003、1004、1005 单元 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 735 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凤岐路
128 号 1003、1004、1005 单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 735 万人民币。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六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 第十二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
有同等权利。 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款。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款。
第十五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第十五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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