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838669 证券简称:江苏金色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金色工业炉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本次修订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与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金色工业炉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金色工业炉股份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江苏金色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江苏金色
工业炉制造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方 工业炉制造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方式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经江苏省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盐城市市盐城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业法人营业执照。 并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82559271581C。
第四条 公司住所:盐城市大丰区大中 第四条 公司住所:盐城市大丰区大中
镇工业园区永创路 9 号。 镇工业园区永创路 9 号,邮政编码:
224100。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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