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2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专项核查报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进感应”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北证办发[2022]62 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工作要求,以及公司自查情况并结合日常督导情况,对公司 2022 年度治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本次对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9 日;
(二)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5 日;
(三)公司属性为民营企业;
(四)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周祥成、万美华,实际控制人能够实际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1.61%;
(五)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为周祥成、万美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7.13%;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接受他人表决权委托的情况,也不存在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七)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份被冻结、股权质押的情形;
(八)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市规则》”) 等业务规则完善《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建立了《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印鉴管理制度》《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各项内部制度,不存在应该建立而未建立相关制度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三、机构设置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董事会共 8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独立董事 1 人,无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公司监事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
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6 人,其中 4 人担任董事。公司设立了“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并配备了相关人员。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为 4 人,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但公司董事兼任总经理与公司董事长是夫妻关系,两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于2022年1月28日届满。
公司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第三
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选举;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
开 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完成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于2022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专门
委员会委员选举和聘任;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
成监事会主席选举。综上,公司 2022 年度不存在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亦不存在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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