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4
证券代码:838670 证券简称:恒进感应 公告编号:2025-019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3 月
目 录
第一章总 则 ......2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股 份 ......3
第一节股份......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股份转让......5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股东......7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4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5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7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9
第五章董事会 ......22
第一节董事......22
第二节独立董事......26
第三节董事会......32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第一节一般规定......37
第二节总经理、副总经理......38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39
第七章监事会 ......41
第一节监事......41
第二节监事会......42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4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44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5
第九章通知、信息披露及公告、投资者关系管理 ......45
第一节通知......45
第二节信息披露及公告......46
第三节投资者关系管理......47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9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9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49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51
第十二章附 则 ......51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十堰恒进科技有限公司经过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为 9142030073520483X7。
2016 年 7 月 26 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核准同意,公司股票于2016 年 8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22 年 6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准同意,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十堰市普林工业园普林一路 6 号。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400 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先行通
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和财务总监。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
及其他资源。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主开展各项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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