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9
证券代码:838678 证券简称:龙善环保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4
第五章 董事会...... 17
第一节 董事...... 17
第二节 董事会...... 1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3
第七章 监事会...... 25
第一节 监事...... 25
第二节 监事会...... 25
第八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27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7
第二节 内部审计...... 2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9
第十章 通知...... 29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1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2
第十三章 附则...... 33
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在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月亮湾大道 2078 号兆龙大楼十六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公司的
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一条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燃料油、润滑油的购销;国内贸易(不
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环境监测服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以及土壤污染防治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环境保护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禁运爆炸品、剧毒化学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收集、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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