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8-26 16:59:31 股吧网页版
昊星文化: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26


证券代码:838685 证券简称:昊星文化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银河昊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2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8 月 8 日以电话形式
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红
6. 会议列席人员(如有):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恒雄包装制品
(苏州)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转让控股子公司恒雄包装制品(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雄包装”)股权的事项,原审议内容是公司拟将持有的恒雄包装 51%股权以人民币 102,252.50 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蒋龙。由于公司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决定改变原审议事项,将其变更为:公司将其持有的恒雄包装 49%股权转让给蒋鹏、2%的股权转让给蒋龙,蒋鹏以人民币 51 万元的价格受让公司持有的恒雄包装 49%的股权;蒋龙以人民币 0 元的转让价格,受让公司持有的恒雄包装 2%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
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
路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提款期)为自合同订立日起 1 年,单笔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为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辰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
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提款期)为自合同订立日起 1 年,单笔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由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 100%本金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洪亮、于松龄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洪伟、洪亮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韩彦霞为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
信额度不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