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6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8685 证券简称:昊星文化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银河昊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关联交易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辰路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提款期)为自合同订立日起 1 年,单笔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由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 100%本金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关联方洪亮、于松龄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关联方韩彦霞以
其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 7 号院 4 号楼(X 京房权证朝私字第
583188 号)、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西苑三区 32 号楼 6 层 5 单
元 602(X 京房权证昌字第 463343 号)的房屋为该笔贷款向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
因各方沟通不到位,遗漏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披露,公司已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
认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为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公告编号:2019-02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洪伟、洪亮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韩彦霞为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红回避表决。目前,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关联交易及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9-024)。
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北京银河昊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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