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15 15:58:42 股吧网页版
昊星文化: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15



公告编号:2020-006

证券代码:838685 证券简称:昊星文化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银河昊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53,042,3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0%。

公告编号:2020-006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产品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票务代理(不含航空机票销售代理);教育咨询;销售工艺品、集邮票品、首饰、黄金制品、文具用品、食用农产品;装帧流通人民币;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境内旅游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境内旅游业务、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具体以审批机关核定为准。

变更后: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产品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票务

公告编号:2020-006

代理(不含航空机票销售代理);教育咨询;销售工艺品、集邮票品、首饰、黄金制品、文具用品、食用农产品;装帧流通人民币;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餐饮管理;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境内旅游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境内旅游业务、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具体以审批机关核定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3,042,32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3,042,32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

公告编号:2020-006

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