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0
公告编号:2020-35
证券代码:838685 证券简称:昊星文化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 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北京银河昊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062767493C
承诺主体名称 银河昊星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______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它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届满
二、 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20-35
承诺主体:银河昊星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
承诺内容:
北京银河昊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星文化”或“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2020 年 11 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交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对所有异议股东承诺:本公司或本公司授权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以妥善解决异议股东的诉求,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
回购相对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2)未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投同意票;
(3)且在回购有效期内提交书面回购申请的股东;
(4)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且该情形尚未终结;
(5)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上述条件的异议股东的身份将于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以后确定。
2、回购请求方式:
回购相对人需在回购申请有效期内向公司提出出面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股份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书面回购申请需亲自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西路 2 号原创文化中心 2 座 6 层,联系人:洪伟,联系电话:1360139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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