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838691 证券简称:金益环保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湖南金益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洪江区金益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江金益水公司”)为湖南金益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 75%的股权,郭理其持有洪江金益水公司 15%的股权,钟立持有洪江金益水公司 10%的股权。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公司拟以 812.89 万元购买少数股东郭理其及钟立所持洪江金益水公司合计 25% 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洪江金益水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 组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 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 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
上。”
且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337,311,913.01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资产净额为 173,773,180.33 元。本次交易购买股权标的成交金额分别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净资产额的 2.41%、4.68%,均未达到以上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且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况。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购买控股子公司洪江区金益水处理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会议表
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
回避表决。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郭理其
住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钟立
住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洪江区金益水处理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郭理其持有 15%的股权,钟立持有 10%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怀化市洪江区工业园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洪江区金益水处理有限公司设立日期于 2014 年 07 月 11 日,注册资本:人
民币 3000 万元,实缴资本:3000 万元,营业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前的公司股东持股情况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实缴金额 比例
1 湖南金益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2,500,000 7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