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8693 证券简称:佳鹏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
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解释第 17 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对于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7 号中“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的披露”。对于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并且本年度报告中无需披露本解释规定的期初信息。
(3)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7 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
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4)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
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公司自该解释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第 18 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
公告编号:2025-011
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
0 票;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
0 票;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影响金额
营业成本 101,650,867.76 103,504,843.55 1,853,975.79
销售费用 9,905,130.54 8,051,154.75 -1,853,975.79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