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主办券商”)作为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锦美环保”)的主办券商,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的相关工作安排要求,通过查阅锦美环保出具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并结合日常督导情况,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日期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属性为民营企业。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赵希锦、刘明辉,实际控制人能够实际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9.98%。公司挂牌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为赵希锦,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1.6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份被冻结或质押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如下:
事项 是或否
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完善公 是
司章程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是
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是
建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是
建立承诺管理制度 是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是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是
建立印鉴管理制度 是
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是
三、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 5 人,无独立董事;监事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2 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5 人,其中 3 人担任董事。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设置是否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事项 是或否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是
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出现过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 否
公司出现过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否
公司出现过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 否
公司出现过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否
公司董事会中,有 3 名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赵希锦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赵希林先生、杨明太先生兼任公司副总经理,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是否设置以下机构或人员: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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