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38696 证券简称:置富科技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置富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收到副董事长李海祯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83,115 股,占公司股本的 0.915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收到董事江晓敏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23,286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87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辞职原因
李海祯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江晓敏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
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51.5620%股份的股东肖军书面提交的
《关于增加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关于提名田双双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陈舜
公告编号:2025-023
英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肖军提名田双双和陈舜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李海祯先生辞去副董事长职务后,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的影响。
李海祯先生在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期间,勤勉尽职、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江晓敏女士辞去董事职务后,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的影响。
江晓敏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职、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李海祯先生的《辞职报告》
2、江晓敏女士的《辞职报告》
置富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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