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15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38699 证券简称:蓝海讯通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蓝海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升科技园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综合授信,期限24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前述融资提供担保。公司自然人股东何晓阳以其持有的2%公司股权,陈旭以其持有的3%公司股权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陈旭以其自有房产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何晓阳、陈旭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陈旭和何晓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中陈旭为公司自然人股东,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何晓阳为公司自然人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9-019)。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公告编号:2019-020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陈旭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竹园22号楼3单元
2.自然人
姓名:何晓阳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118号楼1门
(二)关联关系
陈旭和何晓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中陈旭直接持有5,010,772股公司股票,持股比例13.24%;何晓阳直接持有4,969,807股公司股票,持股比例13.14%。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系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融资担保行为,关联方自愿为前述贷款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升科技园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综合授信,期限24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前述融资提供担保。公司自然人股东何晓阳以其持有的2%公司股权,陈旭以其持有的3%公司股权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陈旭以其自有房产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何晓阳、陈旭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20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系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融资担保行为,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必要和真实的。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无不利影响。有利于充实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蓝海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蓝海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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