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2
证券代码:838705 证券简称:木业股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唐山曹妃甸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唐山曹妃甸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采取现场加网络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705 木业股份 2021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张凡律师。
(七)会议地点
唐山曹妃甸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 2020 年的工作基础上,紧密围绕公司经营纲要开展各项工作,出具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 2020 年的工作基础上,紧密围绕公司经营纲要开展各项工作,出具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0 年年报摘要及年报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发布的《唐山曹妃甸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唐山曹妃甸木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在公司领导层以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实现良好的效益,现出具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管理层参照公司 2020 年运营情况,紧密围绕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纲要相关工作任务要求,拟定了《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1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 年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为了反映公司 2020 年的生产和运营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公司出具了《唐山曹妃甸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九)审议《关于<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中关于董事、监事薪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新增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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