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02
公告编号:2022-010
证券代码:838714 证券简称:宇之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23 日,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序 拟认购数量 认购价格 拟认购金额
认购人名称 认购方式
号 (股) (元/股) (元)
深圳市中小担
1 创业投资有限 600,000 13.98 8,388,000 现金
公司
合
- 600,000 - 8,388,000 -
计
公告编号:2022-010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缴款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9 日
缴款截止日 2022 年 3 月 15 日
(三)认购程序:
1、认购对象需在指定的缴款日期间(含当日)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指定银行账户。
2、2022 年 3 月 15 日 18:00 之前,认购对象需将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或银行
转账电子回单截图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 esl@eastspacelight.com,同时电话确认。
3、若认购对象于缴款截止日前足额缴齐认购资金,认购期提前结束。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公司确认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足额到达指定的账户后,通过电话、邮件或微信方式通知认购对象本次股份认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名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深圳桥和支行
账号 751075471812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1、汇款时,收款人户名、账号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2、汇款人与认购对象须为同一人,不得使用他人账户代汇认购款;3、汇款金额应与认购股份所需的资金金额一致,请勿多汇或少汇资金; 4、汇入款项时,需在用途处填“投资款”。
公告编号:2022-010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公司提醒认购方与银行核实汇款所需的相关手续,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认购款项能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汇至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指定入资账户。(二)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方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认购资金到账且完成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登记手续后将超额部分退回认购方。
(三)对于收到认购方的银行汇款回单,但未收到银行出具的汇款到账入账单的,公司将与银行、认购方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给予协调解决。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张红鸿
电话 0755-26403895
传真 0755-26404013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浩铭财
富广场 B 座 8M
六、备查文件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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