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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6-06 18:51:07 股吧网页版
晓天智能: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监管意见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06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38716 证券简称:晓天智能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青岛晓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关于对晓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意见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晓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意见函》

收到日期:2019年6月4日

生效日期:2019年6月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青岛晓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莱镇马店工业园晓天路。

股东张邦伟,时任董事长

股东熊丽琼,时任副总经理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19-015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9年4月1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邦伟质押股份396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33.99%,实际控制人熊丽琼质押股份205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7.65%。公司未能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披露以上质押信息,构成披露违规。

公司股东张邦伟、熊丽琼未能将所持有股份质押信息及时告知挂牌公司,并配合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股东张邦伟、熊丽琼违反了《关于开展挂牌公司股权质押、冻结信息披露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挂牌公司股东应当就所持有股份被质押、冻结的信息及时告知挂牌公司,并配合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和第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对青岛晓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张邦伟、熊丽琼出具监管意见函。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公告编号:2019-015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后续的财务层面造成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如适
用):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本次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监管意见函,相关责任人将会加强学习、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晓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意见函》公司监管部发[2019]393号

青岛晓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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