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7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38717 证券简称:中维药业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浙江中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鉴于现行银行的贷款政策,继续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公司计划在已审关联交易基础上,2019年拟新增接受吴信江先生与吴国美女士夫妇及美信佳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预计担保债权的金额合计不超过7000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信江、吴云飞回避关联事项表决;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吴信江
住所:湖州市吴兴区朝阳街道****
公告编号:2019-015
2.自然人
姓名:吴国美
住所:湖州市吴兴区朝阳街道****
3.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美信佳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5幢1101-5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5幢1101-5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斌
实际控制人:吴信江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主营业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稀贵金属)、塑料制品、墙纸、木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吴信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国美女士与吴信江先生为夫妻,美信佳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为受吴信江先生控制的公司,同时是公司股东,属关联方。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为实际控制人吴信江先生无偿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公司的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19-015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接受吴信江先生与吴国美女士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或者受实际控制人吴信江先生控制的关联企业美信佳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预计担保债权的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保障运营正常开展,向银行抵押贷款。抵押贷款因为银行相关的政策的调整,需要第三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实际控制人吴信江先生夫妇无偿为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有助于公司的正常运营。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中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中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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