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北京银联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HANDONGSHUNTIANXIN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 38 号汇源大厦 708 室 邮编:250014
电话:0531-86981660 传真:0531-86981660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HANDONGSHUNTIANXIN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济 南 市 历 下 区 华 能 路 3 8 号 汇 源 大 厦 7 0 8 室 ,
电 话 ( t e l ): 0 5 3 1 - 8 6 9 8 1 6 6 0 传 真 ( f a x ): 0 5 3 1 - 8 6 9 8 1 6 6 0
关于北京银联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鲁舜专审字[2026]第 0083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银联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联信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鲁舜审字[2026]第 0362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所述,
银联信公司 2025 年发生净亏损 7,220,677.10 元,且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银
联信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 155.00%。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银联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非标准审计报告》第二章第六条:当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但不影响已经发表的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该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对此予以强调。银
联信公司 2025 年发生净亏损 7,220,677.10 元,资产负债率高达 155.00%,资金
紧张。我们认为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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