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证券代码:838726 证券简称:敦善文化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北京敦善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25 年 10 月 24 日,北京敦善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
(1)关于签署深圳市敦善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书 的议案
公司原计划将持有的深圳市敦善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敦
善”)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1 万元转让给王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北京敦善文 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经过双方友好 协商并达成一致,公司同意解除与王耘的股权转让事项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 《终止协议书》,终止协议书签署后原股权转让协议终止不再履行,原协议的 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关于转让深圳市敦善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深圳敦善 100% 的股权以人民
币 1 万元转让给张晓婷。深圳敦善的实收资本为 10 万元,2025 年 8 月末未经
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为 1,341,897.85 元、-2,481,687.52 元。本次 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深圳敦善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 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 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购买 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 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 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 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 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 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 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合并财务会计报表的相关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52,287,812.51 元,净资产额为 26,620,697.69 元。公司最近 12 个月出售的
资产总额为 6,682,988.19 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
末资产总额的 12.78%,故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总经理审批权
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 年 10 月 24 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
过,同意向张晓婷出售深圳敦善 100%股权。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张晓婷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 1072 号缇香名苑一期 5 栋
关联关系:张晓婷是深圳市敦善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深圳市敦善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深圳市龙华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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