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838726 证券简称:敦善文化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北京敦善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经公司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利润分配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纠纷解决机制
第十四章 附则
北京敦善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立北京敦善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律地位,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
北京敦善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633789996Y】。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敦善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信息大厦 1306 室
邮政编码:10002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37.3194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企业宗旨:以音乐乃上善之善为理念,以音
乐振兴为目标,为提高青少年的音乐修养和审美能力、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素质而竭诚努力。追求以无声的觉悟,求有声的事业。服务宗旨:关注客户需求,追求客户满意,用心服务,尽善尽美。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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