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04
公告编号:2019-041
证券代码:838750 证券简称:兆驰节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同时为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就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且未授权他人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
公告编号:2019-041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以任何形式参加且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并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自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披露《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向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所持股票不存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份等投机行为的股东;
7、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公司终止挂牌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对提出股份回购需求的异议股东的股份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可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拟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0 个自然
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回购申请材料以亲自送达、邮件寄达方式(若以邮寄送达,则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交付至公司,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回购申请材料包含: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
公告编号:2019-041
原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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