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04
证券代码:838750 证券简称:兆驰节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的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20 日 10: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1 月 13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3 号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终止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的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 年 1 月
2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
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网站发布了《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9-003)。
上述股票发行方案公布后,鉴于资本市场变化,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与实际情况后,决定终止此次股票发行。此次股票发行的终止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调整,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拟不再参与公司此次发行股票的认购。现经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
础上,拟签署《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
(三)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同时为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顺利实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具体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
(2)签署、提交与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根据需要对有关终止挂牌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4)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其他一切事宜。
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完成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止。
(五)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且未授权他人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
股股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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